「13 薪」对中国企业的 HR 并不陌生:年底多发一个月工资,但发多少、是否发放,由企业自行决定。出海之后,这项安排的性质会发生变化——全球约有 28 个国家把 13 薪写进了法律,它属于工资而不是奖金:金额有法定下限,到账有法定截止日,少发或迟发会被当地劳动主管部门追缴并可能面临罚款,员工年中离职还须按已做满的月份折算补足。
把 13 薪当作可由企业自行裁量的年终奖,是中国企业出海后最常出现的一类失误。本文梳理亚太与欧洲主要市场的规则:哪些必须发放,哪些一旦发放便不易停止,以及 2026 年有哪几处已经调整。
各国做法分为三类。这个分类决定的不是是否发放,而是不发放的后果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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制度类型 |
国家与地区 |
|---|---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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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定强制 |
葡萄牙、西班牙、意大利、马耳他、菲律宾、印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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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业惯例 |
德国、奥地利、瑞士、法国、捷克、中国大陆、日本、中国台湾、新加坡、马来西亚、中国香港、泰国、越南、韩国、尼日利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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没有规定 |
美国、英国、加拿大、澳大利亚、沙特阿拉伯、阿联酋、土耳其 |
最容易被低估的是第二类。德国、奥地利等国的劳动法院长期认可「既定惯例」:同一笔年末补贴连续发放数年、企业又从未声明为一次性发放,员工即可主张这笔款项已成为合同的一部分,企业单方面取消构成违约。这一栏的国家在编制预算时,不能只按「今年计划发多少」来算。
南欧国家普遍把年末补贴作为工资的固定部分。有的直接写在法律里,有的通过覆盖面极广的行业协议约定,实际效果同样接近强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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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 |
应付项目 |
发放期限 |
是否构成 14 薪 |
|---|---|---|---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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葡萄牙 |
圣诞津贴 + 假期津贴,各一个月工资 |
圣诞津贴 12 月 15 日前;假期津贴在休假前 |
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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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班牙 |
两笔法定额外工资,每笔不低于一个月 |
一笔在 12 月,另一笔按行业协议约定 |
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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意大利 |
第 13 个月工资,通过行业协议近乎全覆盖 |
12 月 |
部分行业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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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耳他 |
四笔法定补贴,全年共 512.52 欧元 |
3 月、6 月、9 月、12 月 |
是 |
实务中,这一组国家的风险不在漏发,而在停发。建议在合同与奖金制度中明确该项由企业自主决定、每年单独确认,避免数年后被认定为固定义务。
亚太是中国企业出海最集中的区域,三类制度在这里都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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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或地区 |
制度类型 |
金额与时点 |
|---|---|---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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菲律宾 |
法定强制 |
年度基本工资的 1/12,12 月 24 日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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印度 |
法定强制(适用范围内的企业) |
法定奖金,工资的 8.33% 至 20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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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大陆 |
行业惯例 |
约一个月,春节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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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本 |
行业惯例 |
夏季与冬季两次奖金,每次一至数个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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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台湾 |
行业惯例 |
约一个月,农历春节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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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加坡 |
行业惯例 |
年度薪金补助(Annual Wage Supplement,AWS),约一个月,年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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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来西亚 |
行业惯例 |
约一个月,年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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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香港 |
行业惯例 |
「双薪」,约一个月,年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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越南 |
行业惯例 |
约一个月(春节奖金),农历春节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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韩国 |
行业惯例 |
一年两次,大型企业较为普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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泰国 |
行业惯例 |
约一个月,通常与绩效挂钩 |
菲律宾是本区域罚则最明确的一个。依据 1975 年第 851 号总统令,当年工作满一个月以上的非管理层员工,都有权在 12 月 24 日前拿到相当于年度基本工资 1/12 的 13 薪,逾期由劳工与就业部(Department of Labor and Employment,DOLE)追究。
对中国企业的 HR 而言,这一栏值得对照来看:中国大陆春节前的一个月奖金、中国台湾的年终、中国香港的「双薪」性质一致——都属于市场惯例,写进合同才具有强制力。但同样的思路不能平移到菲律宾:那里的问题不是企业决定发或不发,而是必须在法定日期前到账。
默认算法是:一个月工资 = 年度收入的 1/12,未做满一年的按已完成月份折算。真正容易出错的是三处。
税务上,13 薪一般按工资所得缴税,代扣代缴与常规工资相同,日本、韩国、越南与南欧各国都是这样。两处例外:菲律宾的 13 薪与其他奖金合计在 9 万比索以内免税;马耳他的法定补贴计入个人所得税,但免缴社会保险。是否免税直接影响「员工到手金额」与「企业总成本」之间的差额,跨国比较时不能只看名义金额。
四部劳动法典自 2025 年 11 月 21 日起施行,原《1965 年奖金支付法》并入《工资法典》。据印度劳动与就业部公布的信息,奖金比例仍为工资的 8.33% 至 20%,会计年度内做满 30 天即可享有。
变化有两处:适用工资上限改由各邦政府自行核定,不再全国统一沿用原先每月 21,000 卢比的标准;「工资」定义被重写,多数津贴不再计入,但被排除项目合计超过总报酬 50% 的部分必须计回。在印度设有实体的企业需重新核对薪酬结构。
现行 9 万比索上限自 2018 年沿用至今。据菲律宾媒体报道,众议院筹款委员会在 2026 年 7 月支持提高至 12 万比索,另有提案主张提至 15 万比索并按通胀定期调整。提案尚未成为法律,2026 年仍按 9 万比索执行,但在菲律宾有较大团队的企业可以先测算上调后的差异。
全球约 28 个国家有法定要求。本文覆盖的市场中,葡萄牙、西班牙、意大利、马耳他、菲律宾、印度属于法定强制;另有二十多个国家属于行业惯例,法律不强制,但写进合同或集体协议即具有约束力。
取决于国家。在法定强制的国家,它是工资的组成部分,企业没有裁量空间,也不得扣发;在惯例国家,一旦写进合同或集体协议,实际效果等同于一笔有保障的奖金。
默认口径是一个月工资,或年度收入的 1/12,未做满一年的按实际月份折算。基数各国不同,有的只计基本工资,有的按全部报酬;马耳他与印度采用固定金额或封顶百分比。
多数国家按工资所得征税。菲律宾设有免税额度,13 薪与其他奖金合计 9 万比索以内免税;马耳他的法定补贴计入个人所得税但免缴社保。
13 薪的难点不在于要不要发,而在于各国的基数、期限、税务处理都不相同,且逐年变动。
对法定强制的 13 薪与 14 薪,名义雇主(Employer of Record,EOR)由 Slasify 在当地的自有实体作为法律雇主,按当地规定的基数与折算方式计算金额、在法定截止日前完成发放、按各国要求处理代扣代缴与申报,企业无需在当地设立实体。
如果企业已有实体,Global Payroll 则在企业自有实体上完成同样的处理。属于行业惯例的年末补贴,我们会标记为预算项而非法定义务——越南、日本这类金额高但不写在法律里的市场,尤其需要在预算阶段就说清楚。使用独立承包商时,Global Contractor(COR)会先界定合作关系的性质,避免日后身份被重新认定、进而被回溯主张 13 薪。
目前 Slasify 覆盖 150 多个国家和地区、130 多种货币,服务 900 多家企业。如果您正在核对明年跨国人力预算中各国的 13 薪与 14 薪口径,欢迎将国家清单发给我们的团队共同确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