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 年 9 月 10 日起,越南第 283/2026/NĐ-CP 号法令(以下简称「第 283 号法令」)正式施行,取代沿用了四年多的第 12/2022/NĐ-CP 号法令,成为越南劳动、社会保险领域行政处罚的新依据。
不少中国企业在越南设厂或开设子公司后,会从国内派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过去,越南外籍员工合规正是第 283 号法令重点调整的部分:无证上岗的罚款标准和旧规大体相同,新增的罚则主要落在日常管理的细节上,比如外籍员工入职、调动前没有按时向主管机关报告,实际岗位和工作许可登记的不一致,员工离职后没有交回工作许可。
| 核心要点 |
| 越南第 283 号法令自 2026 年 9 月 10 日起施行,取代第 12/2022/NĐ-CP 号法令,是劳动、社保领域行政处罚的新依据 |
| 外籍员工没有工作许可或许可过期仍在工作,个人罚款 1,500 万至 2,500 万越南盾,还可能被驱逐出境 |
| 企业违规按个人标准的 2 倍处罚,雇用无证外籍员工按人数分档,企业罚款上限为 1.5 亿越南盾 |
| 未按时报告、岗位与工作许可不符、未交回工作许可、提交虚假申请材料,都有了明确罚则 |
| 社保迟缴和逃缴分开认定,罚款分别为欠缴金额的 12% 至 15% 和 18% 至 20% |
| 没有越南实体、或希望把工签和社保手续交给专业团队的企业,可以通过名义雇主(EOR)在越南合规用工 |
本文目录
第 283 号法令是越南政府于 2026 年 7 月 15 日签发的一部行政处罚法令。越南的法律通常只规定「企业该做什么」,违反之后罚多少、由谁来罚,要靠政府法令另行规定。第 283 号法令管的就是这一部分:劳动、社会保险和越南劳工赴海外务工三个领域里,哪些行为算违规、罚款多少、还要承担哪些附加后果。
过去几年,越南陆续修订了社会保险法、外籍劳动者管理规定等多部法规,其中 2025 年 8 月施行的第 219/2025/NĐ-CP 号法令重新规定了外籍员工的工作许可和报告手续。原来的第 12/2022/NĐ-CP 号法令已经对不上新规,第 283 号法令就是配套更新的处罚依据。和旧法令相比,它的变化主要有四方面:
在看具体罚则之前,先了解外籍员工在越南工作通常涉及的三类证件:
部分符合法定情形的外籍人员,比如部分公司出资人、短期派驻人员,可以不办工作许可,改为取得工作许可豁免证明(Work Permit Exemption Certificate)。豁免并不等于免除手续,豁免证明和报告义务仍然要按规定办理。
三类证件怎么申请、怎么衔接,可以参考我们的另一篇文章:不开公司也能派驻员工?越南 EOR 模式下的签证与用工全解析。
外籍员工个人有以下行为之一,将被处以 1,500 万至 2,500 万越南盾罚款(按当前汇率粗略折算,约合人民币 4,000 至 7,000 元):
罚款之外,还可能被驱逐出境,员工在越南的派驻安排也会随之中断。
对用人单位的罚则集中在法令第 13 条。法令列出的罚款金额以个人为对象,企业等组织违规按 2 倍处罚。中国企业在越南的子公司、代表处都属于组织,适用下表右列的金额:
| 违规行为 | 个人雇主 | 企业(组织) |
| 未报告、逾期报告或报告内容不完整 | 100 万至 300 万越南盾 | 200 万至 600 万越南盾 |
| 外籍员工实际工作与工作许可内容不符;未按规定回收、交回工作许可 | 每人 500 万至 1,000 万越南盾,合计不超过 7,500 万 | 每人 1,000 万至 2,000 万越南盾,合计不超过 1.5 亿 |
| 雇用无证或证件过期的外籍员工,1 至 10 人 | 3,000 万至 4,500 万越南盾 | 6,000 万至 9,000 万越南盾 |
| 雇用无证或证件过期的外籍员工,11 至 20 人 | 4,500 万至 6,000 万越南盾 | 9,000 万至 1.2 亿越南盾 |
| 雇用无证或证件过期的外籍员工,21 人及以上 | 6,000 万至 7,500 万越南盾 | 1.2 亿至 1.5 亿越南盾 |
| 提交伪造或虚假的申请材料(尚未构成犯罪) | 4,000 万至 6,000 万越南盾 | 8,000 万至 1.2 亿越南盾 |
第 283 号法令把「该报告而没报告」单独列为违规。据越南当地法律机构解读,部分无需办理工作许可的外籍人员开始工作前,用人单位须至少提前 3 个工作日向主管机关报告;外籍员工被派往其他省市工作,同样需要提前报告。
工作许可上登记的职位、工作地点和用人单位,都是审批时核定的内容。外籍员工调岗、换工作地点,应先办理工作许可变更或履行报告手续,再安排实际到岗。
外籍员工离职、合同终止,或工作许可被撤销、失效后,据当地法律机构解读,用人单位须在 15 日内回收工作许可或豁免证明,交回发证机关并提交相应报告。很多企业在员工离职时只办了内部交接,没有把证件交回,这一环节如今同样按人头计罚。
学历证明、工作经验证明、无犯罪记录证明等申请材料一旦被认定为伪造或虚假,企业将面临 8,000 万至 1.2 亿越南盾罚款。达到犯罪标准的,执法机关还须将案件移交刑事机关处理。
迟缴和逃缴社会保险的罚款,分别为欠缴金额的 12% 至 15% 和 18% 至 20%。申报的社保缴费基数低于实际工资,同样可能被认定为逃缴。按越南现行规定,持工作许可、签订 12 个月及以上劳动合同的外籍员工,也要参加越南强制社保。
非法获取劳动力市场数据的,罚款 2,000 万至 4,000 万越南盾;买卖相关数据的,罚款 5,000 万至 7,000 万越南盾。
新规已经施行,建议企业尽快对在越外籍员工做一次盘点:
2026 年 9 月 10 日生效,取代第 12/2022/NĐ-CP 号法令,适用于劳动、社会保险和越南劳工赴海外务工三个领域的行政处罚。
两者都有。外籍员工本人无证上岗,罚款 1,500 万至 2,500 万越南盾,还可能被驱逐出境;企业作为用人单位另行处罚,金额按个人标准的 2 倍计算,最高 1.5 亿越南盾。
9 月 10 日前已经结束的违规按旧规处理;之前开始、9 月 10 日后仍在持续的违规,适用第 283 号法令。
外籍员工被派往其他省市工作的,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提前向主管机关报告;实际工作内容或地点与工作许可不一致的,企业按涉及人数分别计罚。具体手续以当地主管机关要求为准。
第 283 号法令施行后,外籍员工的工作许可管理从入职报告、在职岗位到离职交证,每个环节都有了对应的罚则。如果您的企业还没有在越南设立法人实体,或者希望把外籍员工的工作许可申办、主管机关报告、社保缴纳这些环节交给更熟悉当地规则的团队处理,可以考虑通过 Slasify 的名义雇主(EOR)服务在越南合规用工:由 Slasify 作为法律意义上的雇主,签订劳动合同、办理用工手续,您的团队专注业务本身。已经在越南设立实体的企业,也可以通过 Slasify 的全球薪酬服务(Global Payroll),统一处理当地薪酬发放、个税代扣和社保申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