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以。名义雇主(EOR)服务没有最低人数要求。企业在某个国家只需要雇用一名员工,同样可以由 EOR 服务商作为当地的法定雇主签订劳动合同,负责发薪、代扣个税、缴纳社保,并按当地劳动法处理入职、休假和离职;员工的日常工作仍由企业自己安排和管理。
一名员工 EOR 也是很常见的用法。企业进入一个新国家,第一个岗位往往只有一个人:负责开拓当地市场的销售、对接海外客户的项目经理,或者因家庭原因移居海外、企业希望继续留用的核心员工。为这一个人单独注册公司,前期投入和后续维护都不成比例;改签承包商协议,或者直接从国内账户发工资,又会留下合规问题。
本文从这几种常见情况出发,说明一名员工使用 EOR 能解决什么、和其他做法有什么区别,以及 HR 在开始前需要确认哪些事项。
| 核心要点 |
| EOR 不设最低人数要求,一名员工也可以由 EOR 服务商在当地合规雇用、发薪和缴纳社保 |
| 只有一名员工时单独设立实体,注册、董事、记账、年度申报等固定投入无法摊薄,业务调整时注销也需要时间 |
| 把实际全职工作的海外员工按承包商签约,或从国内直接发薪,可能面临错误分类、当地社保欠缴和常设机构风险 |
| 通过 EOR 雇用,员工享有当地法定的劳动保障,企业仍负责安排日常工作和评估绩效 |
| Slasify 为只有一名员工的客户同样配备专属客户经理,入职、发薪、离职等事项都有固定的对接人 |
| EOR 解决的是雇用合规;员工如果经常以企业名义谈判、签约,仍可能构成常设机构,岗位职责需要提前规划 |
| 企业已有海外实体、只需为一名员工发薪时,可以单独委托薪酬服务 |
| 当地人数增加、业务稳定后,可以再评估设立实体,并把员工从 EOR 转入自有实体 |
本文目录
海外只有一名员工,多出现在业务刚进入新市场或人员个人情况变化的时候。常见的有以下几种:
进入新市场的第一个岗位。 业务负责人判断某个国家有市场机会,第一步往往是在当地雇用一名销售或业务拓展人员,先接触客户、了解需求。这时还不确定业务能做多大,不适合一开始就设公司。HR 在这个阶段需要准备的事项,可以参考企业首次海外用工的准备清单。
核心员工移居海外。 员工因配偶工作、子女教育等个人原因搬到国外,企业希望继续留用。岗位本身不需要在当地开展业务,但员工的劳动关系、社保和个税需要跟着转到居住国。
海外客户项目需要长期驻场。 设备交付、系统实施等项目,有时需要一名员工在客户所在国连续工作数月甚至更久。驻场时间较长时,单靠出差身份难以覆盖,具体可以参考工程师海外驻场的几种方案对比。
雇用当地的专业人才。 研发、设计、法务等岗位,企业有时会直接雇用一名居住在海外的专业人员远程工作,当地并没有其他业务。
设想一家工业软件企业,计划进入新加坡市场,先雇用一名当地的售前顾问,负责产品演示和技术答疑。未来一年内,这家企业在新加坡只会有这一名员工。它需要解决的问题是:这名员工由谁来签劳动合同、工资从哪里发、当地的公积金和个税怎么处理。下面几节分别看三种做法。
自己设立当地实体,企业就是员工的直接雇主,管理上最直接。但设立实体的大部分投入是固定的,不随员工人数减少:
这些投入在员工人数较多时可以摊薄,只有一名员工时就显得很重。企业在当地业务方向还没有确定时,更常见的做法是先不设实体,用轻资产方式开展业务,等规模和方向明确后再做决定。两种方式的成本差异,可以参考直接雇用与委托 EOR 的分场景成本对比。
| 对比项 | 为一名员工设立实体 | 通过 EOR 雇用一名员工 |
|---|---|---|
| 开始用工前的准备 | 注册公司、开立银行账户、登记雇主身份,通常需要数周到数月 | 签订服务协议、确认薪酬方案后即可办理入职 |
| 固定投入 | 注册资本、董事、注册地址、记账与申报 | 按员工计收服务费,不需要另外维持公司 |
| 劳动法与社保变化 | 企业自己跟进 | EOR 服务商跟进并执行 |
| 业务调整时 | 需要办理注销 | 按当地劳动法处理劳动关系,不涉及公司注销 |
只有一名员工时,有些企业会考虑两种更省事的做法:和对方签承包商协议,或者继续由国内公司发工资。这两种做法在特定条件下可行,但多数情况下并不适合。
签承包商协议。 如果对方按企业要求的时间全职工作、接受企业的管理和考核、只为这一家企业服务,在多数国家的法律下,这种关系会被认定为雇佣关系,而不是独立承包。一旦被认定为承包商错误分类(Misclassification),企业可能需要补缴社保、补发法定福利,并承担罚款。只有对方确实独立承接项目、自主安排工作时,承包商协议才合适,这种情况可以通过 Global Contractor(COR)服务签约和付款。
从国内直接发薪。 员工常住海外、在海外工作,劳动关系却仍挂在国内公司,会带来几方面问题:
EOR 模式下有三方:企业、EOR 服务商和员工。EOR 服务商通过自己在当地的实体,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,成为法律意义上的雇主;企业与 EOR 服务商签订服务协议,负责员工的日常工作安排。
Slasify 名义雇主(EOR)服务页
EOR 服务商负责:
企业负责:
员工人数少,企业更关心的是遇到问题找谁。在 Slasify,只有一名员工的客户同样配备专属客户经理,从劳动合同拟定、入职登记,到每月发薪、假期管理和离职处理,都由这位客户经理对接。企业的 HR 或业务负责人有问题直接找同一个人,不需要每次重新说明员工的情况。
一名员工的用工流程和多名员工没有区别,大致是:确认用工国家和岗位 → 拟定薪酬方案 → EOR 服务商出具符合当地法律的劳动合同 → 员工签约、办理入职登记 → 每月发薪。拟定薪酬方案时,要把当地的强制性福利算进去,例如部分国家法定发放 13 薪、14 薪;员工如果需要工作签证,还要预留办理时间,以新加坡为例,不同类型的工作签证对薪资和资历的要求不同。
回到前面假设的工业软件企业:通过 EOR,售前顾问由 EOR 服务商在新加坡的实体雇用,按新加坡法律签订劳动合同,每月由 EOR 服务商发放工资并缴纳公积金;企业的产品团队照常给他安排客户演示和技术支持工作。企业不需要在新加坡注册公司,也不需要自己处理当地的薪酬申报。
岗位职责影响常设机构风险。 EOR 解决的是雇用和薪酬合规,并不会自动消除企业在当地的税务风险。如果这名员工经常以企业名义与客户谈判、签订合同,企业仍可能在当地构成常设机构。负责市场开拓的销售岗位尤其要注意,合同审批和签署最好留在总部完成,具体的边界需要结合当地税法和税收协定,必要时咨询税务顾问。
知识产权和保密条款要写清楚。 员工的劳动合同由 EOR 服务商签订,企业要确认合同或服务协议里包含工作成果归属企业、保密义务等条款,研发、设计类岗位尤其重要。
让员工清楚雇主身份。 入职前向员工说明:法律上的雇主是 EOR 服务商,日常工作由企业安排。工资单、社保记录上显示的单位是 EOR 服务商在当地的实体,提前说明可以避免员工误解。
提前想好后续安排。 业务发展顺利、当地人数增加后,企业可以评估设立实体,并把员工从 EOR 转入自有实体;转入时需要处理劳动合同的衔接和工龄认定。业务方向调整时,则要按当地劳动法处理通知期和补偿,这部分费用在拟定用工预算时就应考虑进去。
EOR 服务通常按每名员工每月计费,一名员工就按一名员工计算,不需要凑够人数。具体费用因国家而异,与当地薪资水平、社保构成和服务内容有关,建议按目标国家单独询价。费用和员工人数有关,服务内容不随人数减少:在 Slasify,只有一名员工的客户同样配备专属客户经理。
可以,但前提是能取得当地的工作签证。不少国家允许 EOR 服务商作为担保方为外籍员工申请工作签证,各国对岗位、薪资和学历的要求不同。以越南为例,可以参考越南 EOR 模式下的签证与用工安排。
可以。已有当地实体时,企业自己就是雇主,不需要 EOR,可以只委托 Global Payroll 服务,由服务商负责工资计算、个税代扣、社保申报等工作。只有一名员工的薪酬服务同样可以承接。
可以。企业在当地设立实体后,可以与员工签订新的劳动合同,同时结束 EOR 下的劳动关系。转换时要确认工龄是否连续计算、未休假期如何处理,最好提前和 EOR 服务商、员工三方沟通好时间安排。
能。薪酬调整、绩效考核、工作安排都由企业决定,EOR 服务商根据企业的决定执行发薪,并确保调整符合当地法律,例如不低于最低工资、按规定调整社保缴费基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