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海捷克 🇨🇿
随着越来越多中国企业加快布局欧洲市场,捷克共和国凭借其优越的地理位置、完善的工业基础以及在工程、IT 与制造领域储备的高素质人才,正成为企业拓展欧洲业务的重要落脚点。
本文将从企业实际落地角度,系统梳理捷克用工中的核心合规要求,帮助出海 HR 和企业管理层高效了解当地用工规则与合规重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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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捷克概览
- 🌆 首都:布拉格(Prague)
- 🪙 货币:捷克克朗(CZK)
- 📅 薪酬发放周期:按月发放
- 💰 最低工资:CZK 22,400 / 月(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)
- ⛱️ 法定带薪年假:4 周(20 个工作日)
- 💴 个人所得税:15%–23%(累进税率)
2、个人所得税
捷克实行累进税率制,分为两档:
- 年收入不超过 CZK 1,762,812 的部分,适用 15% 个税税率
- 超过 CZK 1,762,812 的部分,适用 23% 个税税率
📌 2026 年更新:23% 高税率的年收入门槛上调至 CZK 1,762,812。
地方税
捷克对就业收入不征收地方税。
3、法定社保缴纳
捷克社保年度缴费基数上限为 CZK 2,350,416。
雇主缴纳部分:
| 险种 | 缴费比例 |
|---|---|
| 社会保险(养老 + 失业 + 疾病) | 24.8% |
| 医疗保险 | 9% |
| 合计 | 33.8% |
员工缴纳部分:
| 险种 | 缴费比例 |
|---|---|
| 社会保险(养老 6.5% + 疾病 0.6%) | 7.1% |
| 医疗保险 | 4.5% |
| 合计 | 11.6% |
4、工资支付与奖金
工资支付
工资须至少每月支付一次,当月工资不得晚于次月发薪日发放。
最低工资
自 2026 年起,捷克最低工资标准为:
- 每月 CZK 22,400
- 或每小时 CZK 134.40
法定奖金
捷克法律未规定任何强制性年终奖或固定奖金。
5、离职与解雇
雇主与员工可通过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,解除协议须以书面形式签署,且双方各持一份。若属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,提出解除的一方需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,并具备合法解除理由。
| 雇主可合法解雇员工的情形 | 员工辞职的情形 |
|---|---|
| 公司或部门解散、迁址 | 员工可以在无需说明理由的情况下提出辞职,只需遵守规定的通知期即可。 |
| 因组织调整或岗位取消导致裁员 | |
| 员工因工伤或职业病无法继续履职 | |
| 因长期健康原因无法继续胜任岗位 | |
| 员工不符合岗位法定资质或无法胜任工作(通常需给予改进机会) | |
| 员工严重违反劳动义务 |
通知期
劳动合同解除通常需提前至少 2 个月通知对方,且雇主与员工适用相同期限。通知期自通知送达次月第一日起计算,并于该月最后一天结束。
| 雇主可即时解雇的情形(无通知期) | 员工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|
|---|---|
| 员工因蓄意犯罪被判处超过 1 年无条件监禁 | 雇主在发薪日后 15 天内仍未支付全部或部分工资 |
| 员工因在职期间实施蓄意犯罪,被判处至少 6 个月无条件监禁 | 员工因健康原因无法继续工作,且雇主在收到相关证明后的 15 天内未安排合适岗位 |
| 员工严重违反劳动义务 |
📌 合法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,有权获得相当于通知期工资的补偿。
遣散费
员工是否享有遣散费以及具体金额,通常取决于离职原因与工龄:
| 解雇原因 | 遣散费标准 |
|---|---|
| 公司解散 / 迁址 / 裁员(工龄不足 1 年) | 1 个月 |
| 公司解散 / 迁址 / 裁员(工龄 1–2 年) | 2 个月 |
| 公司解散 / 迁址 / 员工被裁(工龄 2 年以上) | 3 个月 |
| 因工伤或职业病无法继续履职 | 12 个月 |
6、试用期
试用期协议必须以书面形式约定,且不得超过以下最长期限:
- 普通员工:最长 3 个月
- 管理岗位员工:最长 6 个月
此外,还需注意以下规定:
- 已约定的试用期原则上不得延长(因全天缺勤或休假导致的情形除外)
-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试用期,不得超过合同期限的一半
- 试用期内,双方均可书面解除劳动合同,且无需提前通知或说明理由
- 但雇主不得在员工暂时丧失劳动能力后的前 14 个日历日内解除劳动合同
7、工作时间规定
标准工时
- 捷克普通员工的标准工时通常为每周 40 小时
- 对于地下矿山作业、多班制或连续运营岗位,标准工时通常为每周 37.5 小时
- 两班制员工则通常为每周 38.75 小时
注意:每班工时不得超过 12 小时。
工间休息
连续工作 6 小时后,须安排至少 30 分钟餐饮及休息时间,该时间通常不计入工作时长。
加班
- 强制加班每周不得超过 8 小时,每年不得超过 150 小时
- 任意连续 26 周内,平均每周加班时长不得超过 8 小时
- 加班通常需支付不低于平均工资 25% 的加班费,或安排等额补休
周休日
- 员工每天应享有至少连续 11 小时的休息时间
- 每周应享有至少连续 35 小时的周休
- 若员工在休息日工作,通常可获得至少平均工资 10% 的额外补偿
8、法定节假日与休假
公共假期
捷克共有 13 个法定公共假日:
| 假日名称 | 日期 |
|---|---|
| 元旦暨捷克独立国家恢复日 | 1 月 1 日 |
| 耶稣受难日 | 3 月 29 日 |
| 复活节周一 | 4 月 1 日 |
| 劳动节 | 5 月 1 日 |
| 胜利日 | 5 月 8 日 |
| 西里尔与美多德日 | 7 月 5 日 |
| 扬·胡斯殉道日 | 7 月 6 日 |
| 捷克建国日 | 9 月 28 日 |
| 独立日 | 10 月 28 日 |
| 自由与民主斗争日 | 11 月 17 日 |
| 平安夜 | 12 月 24 日 |
| 圣诞节 | 12 月 25 日 |
| 圣斯提芬节 | 12 月 26 日 |
年假
员工每年享有至少 4 周(20 个工作日)的带薪年假,市场普遍做法通常为 5 周。一般情况下,员工需工作满 60 天后方可获得年假资格。
病假
- 员工患病或被隔离期间的前 14 个日历日,通常由雇主支付平均工资 60% 的病假工资
- 超过 14 天后,员工可向社保机构申请病假津贴
产假
- 女性员工享有 28 周产假(多胎延长至 37 周)
- 产假通常自预产期前 6 周开始,最早可提前至产前 8 周
- 产假期间,由国家社保支付日评估基数 70% 的津贴
- 分娩后 6 周内产假不得中断或终止
陪产假
- 男性员工享有 2 周(14 个日历日)的陪产假
- 须在孩子出生后 6 周内一次性连续休完
- 陪产假期间,由国家社保支付相当于日评估基数 70% 的津贴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