名义雇主(EOR)

波兰立法严查用 B2B 合同代替劳动合同,早期粗放出海的企业要尽快整改


早期不少企业出海走的是粗放路线:速度和成本优先,先在当地活下来,合规往后放。在波兰,常见的做法之一是不与员工签劳动合同,而是签 B2B 合同:对方注册成个体经营者,每月开发票,公司按发票付款。这种做法在 IT、销售、项目管理岗位上较为常见,一些没有当地实体的境外企业也用它在波兰组建团队。

这种做法本身就有法律风险,只是过去要认定劳动关系,必须走法院诉讼。现在波兰已经立法严查:2026 年 7 月 8 日起,波兰国家劳动监察局(Państwowa Inspekcja Pracy,简称 PIP,负责检查企业是否遵守劳动法)检查中发现 B2B 合同实际是劳动关系的,可以直接以行政决定认定。这份决定由地区劳动监察局负责人在监察局内部作出,不必先向法院起诉、等法院排期审理,从发现问题到作出认定的周期明显缩短。

如果您的公司在波兰有长期以 B2B 合同合作的人员,尤其是没有当地实体、全靠 B2B 合同支撑团队的情况,本篇讲清新法怎么运作、监察员重点审核哪些内容、被认定之后企业要承担什么,以及现在可以做哪些准备。

核心要点
依据 2026 年 3 月 11 日通过的《国家劳动监察局法》修正案,自 2026 年 7 月 8 日起,地区劳动监察局负责人可以通过行政决定,把 B2B 合同等民事合同认定为劳动关系。
流程上,监察员先发书面整改指令,企业不改,再作出认定决定;企业或个人可在收到决定后 1 个月内向法院提出异议。
判断标准是《劳动法典》第 22 条:看实际工作方式,不看合同名称。固定工时、按指示工作、融入团队、只服务一家公司,都是高风险信号。
劳动关系从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算;社保局(ZUS)、劳动监察局和税务部门之间将建立数据共享与风险分析系统。
违法用民事合同替代劳动合同的罚款上限从 30,000 兹罗提提高到 60,000 兹罗提;在 2027 年 7 月 8 日前主动改签劳动合同的企业,可免除这一项罚款。
企业可向波兰首席劳动监察官申请个案解释,费用 40 兹罗提,30 天内出结果,遵照解释执行可免受处罚。

一、B2B 合同在波兰的用法与风险

B2B 合同与民事合同

波兰法律把劳动合同以外、以个人提供劳动为内容的合同统称为民事合同(umowa cywilnoprawna),常见的有委托合同(umowa zlecenia)、承揽合同(umowa o dzieło),以及本文讨论的 B2B 合同。B2B 合同是指个人先注册个体经营(jednoosobowa działalność gospodarcza),再以「企业对企业」的身份与公司签订服务合同。

新法和《劳动法典》的条文针对的是所有民事合同,B2B 合同是其中一种。下文讲到法律规定时用「民事合同」,讲到企业实际做法时用「B2B 合同」,两者在本文语境下适用同样的规则。

签了民事合同,双方在法律上是两个平等的主体,不适用劳动法,对方也不享有带薪年假、解雇保护、加班费等雇员权利。

企业和个人为什么会选 B2B 合同

对个人来说,B2B 合同的税负和社保负担通常低于劳动合同:个体经营者可以选择 19% 的固定所得税率,也可以选择按收入的固定比例缴税,税率因行业而异,IT 软件服务为 12%;社保按个体经营者的规则缴纳,新注册者还能享受一段时间的优惠缴费。同样的税前报酬,到手金额往往更高。

对企业来说,不需要承担雇主社保,不受劳动法解雇程序约束,人员调整更灵活。对没有在波兰设立实体的境外公司,B2B 合同是不注册公司也能在当地用人的一种办法。

B2B 合同只在对方真正独立经营时才站得住。合同写的是「服务」,实际却是每天按公司安排上下班、用公司邮箱、参加周会、接受绩效考核,这种安排在波兰法律下就是变相的劳动关系,也就是常说的承包商错误分类。

二、新法内容:劳动监察局可直接认定劳动关系

新法的基本信息

这次修法的正式名称是 2026 年 3 月 11 日《关于修改〈国家劳动监察局法〉及部分其他法律的法律》,刊登于 2026 年 4 月 7 日的《波兰共和国法律公报》(Dz.U. 2026 poz. 473),主要条款在公布 3 个月后,即 2026 年 7 月 8 日生效。

波兰总统签署这部法律时宣布申请宪法法院进行事后审查,申请已于 2026 年 7 月递交,审查范围包括劳动监察局作出认定决定的权力和提高罚款的条款,案号 K 17/26。事后审查不影响法律生效,截至 2026 年 10 月,宪法法院尚未开庭或作出裁决。

波兰宪法法院 K 17/26 案件页面,可在此跟进审查进展

波兰宪法法院 K 17/26 案件页面,可在此跟进审查进展

修法之前,劳动监察员发现企业用民事合同替代劳动合同,只能向法院提起确认劳动关系之诉,由法院判决。新法生效后,监察局可以自己作出确认劳动关系的行政决定(下文简称「认定决定」),法院只在企业或个人提出异议时介入。

这件事涉及哪些机构

  • 国家劳动监察局(PIP):开展检查、发整改指令、作出认定决定。认定决定由各地区劳动监察局的负责人(地区劳动监察员)签发。
  • 社保局(Zakład Ubezpieczeń Społecznych,简称 ZUS):负责社保登记和征缴。劳动关系被认定后,企业要到社保局为员工办理登记、按雇主身份缴纳社保。
  • 国家税务管理局(Krajowa Administracja Skarbowa,简称 KAS):负责征税。劳动关系被认定后,企业要按雇主身份为员工代扣个人所得税,税务机关据此核查。

从检查到作出认定决定的流程

步骤谁来做内容
1. 整改指令劳动监察员检查中发现合同关系以劳动关系特征为主,先听取双方意见,再书面要求企业整改,并在检查期间内设定完成期限
2. 认定决定地区劳动监察员企业未按指令整改的,可以作出认定决定,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
3. 提出异议企业或个人收到认定决定之日起 1 个月内,经地区劳动监察员向当地区法院提出异议,由法院判决

认定决定会直接写明劳动合同的关键条款:合同双方、合同类型、签订日期、工作内容、工作地点、工作时间和工资。证据不足以确定的,按法定默认值处理:

  • 合同类型:无固定期限
  • 工作地点:雇主所在地
  • 工作时间:全职
  • 工资:法定最低工资(2026 年为每月税前 4,806 兹罗提)

劳动关系从哪天开始算

原则上,劳动合同的签订日期就是上述认定决定作出之日。也就是说,劳动关系从这一天开始算;在此之前双方按 B2B 合同合作的那段时间,不会因为这份决定自动变成劳动关系。

有一个例外:如果检查开始后,企业主动解除、终止原合同或停止让对方工作,签订日期就改为检查开始之日,对方同时享有劳动法上的解雇保护。所以,检查开始后再解约,躲不过认定。

认定决定只能处理决定作出之后的劳动关系。如果监察员认为之前的合作期间也应算作劳动关系,例如需要为员工追回过去几年的年假、加班费等权益,就要另外向法院起诉,由法院判断那段时间是否成立劳动关系。

认定决定什么时候开始执行

认定决定从作出之日起就在法律上确认了劳动关系,但企业什么时候必须实际执行(如办理社保登记),分几种情况:

  • 企业和个人都不提出异议:1 个月异议期满后,企业按决定执行。
  • 有一方提出异议:等法院判决生效后,按判决结果执行。
  • 监察局宣布决定立即执行:即使已经提出异议,企业也要先按决定执行,不等法院判决。企业不同意立即执行的,可以在 1 周内向法院申诉,法院应在 3 天内作出裁定。

检查手段同步扩展

新法还对检查方式和数据共享作了调整:

  • 远程检查:监察员可以通过邮寄或电子方式开展检查,也可以要求企业通过视频连线展示文件、接受问询。
  • 检查范围扩大:检查前一年内为企业提供过劳动的个人,包括个体经营者,都在检查范围之内。
  • 三方数据联通:社保局、劳动监察局和国家税务管理局之间建立数据交换系统,用于识别违规风险。劳动监察局检查中掌握的企业信息、人员信息和合同类型会提供给社保局,社保局据此核查社保是否少缴;社保局掌握的参保数据也会提供给劳动监察局,帮助监察局选定检查对象。

三、监察员的判断标准:《劳动法典》第 22 条

新法没有改变劳动关系的定义,判断依据仍是《劳动法典》第 22 条:个人亲自为雇主从事特定类型的工作,接受雇主指挥,在雇主指定的地点和时间工作,并由雇主支付报酬。同一条还规定,只要符合这些条件,无论合同叫什么名字,都属于劳动合同;在保留上述工作条件的同时,不得以民事合同替代劳动合同。

实际检查中,监察员会重点看以下几类情况:

判断维度偏向劳动关系偏向真实 B2B 合作
指挥与控制公司规定具体怎么做、什么时候做,需要请示汇报按交付成果验收,工作方法自己决定
时间与地点固定工时、打卡、必须到办公室自主安排时间和地点
融入组织使用公司邮箱、工牌,参加内部会议和团建,有直属上级以外部服务商身份对接
绩效管理参加公司绩效考核,适用公司纪律制度按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结算
经营风险只服务一家公司,不承担经营成本有多家客户,自备设备,自担成本和风险
报酬方式每月固定金额,与工作成果无关按项目、成果或工时结算

单独一项不一定构成劳动关系,多项同时出现时风险很高。合同条款写得再「独立」,实际执行不一致的,监察员以实际情况为准。

四、被认定后的社保、税务与罚款责任

社保和个税

认定决定最终生效(异议期满未提异议,或法院判决生效)后 7 天内,企业要到社保局为员工办理社保登记,并补交相关申报材料。此后企业按雇主身份每月申报缴纳社保、代扣个人所得税。波兰劳动合同下的社保由雇主和员工分别承担,其中雇主承担的部分约占税前工资的 20%。

决定作出到最终生效之间的这段时间,社保按个人原先作为个体经营者申报的基数计算。个人在这段时间已经以个体经营者身份自己缴纳的社保,视为已缴纳的劳动合同社保,企业只需补足按劳动合同计算后仍不够的部分,不必重复缴纳。

企业或个人提出异议后,社保欠费的追缴时效和相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时效暂停计算,不会因为诉讼拖长而过期。

员工权利

被认定为劳动关系后,对方享有完整的雇员权利,包括带薪年假、病假工资、加班费、解雇保护和经济补偿等。新法还规定,企业不得因为认定决定而对员工有任何不利对待,尤其不能以此为由解雇。

罚款

新法同步提高了《劳动法典》中的罚款标准:

违法情形修法前2026 年 7 月 8 日起
应签劳动合同却签 B2B 合同等民事合同1,000–30,000 兹罗提2,000–60,000 兹罗提
因认定决定而对员工不利对待—2,000–60,000 兹罗提

外籍员工

外籍人士(包括中国籍人员)在波兰以 B2B 合同合作,通常需要具备合法身份:要么本人已取得允许在波兰经营的居留许可,以个体经营者身份开展业务;要么由合作的波兰企业为这份民事合同办理工作许可或用工声明。

改签劳动合同时,过去波兰企业需要重新申请工作许可或用工声明,缴费后等待审批,才能签劳动合同。2026 年 7 月 8 日起,据波兰家庭、劳动和社会政策部主管的就业服务平台说明,波兰企业与外籍人员把民事合同改签为劳动合同,或劳动监察局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,不需要变更或重新申请工作许可、用工声明,前提是其他用工条件不变。

波兰家庭、劳动和社会政策部就业服务平台关于工作许可新规的说明

波兰家庭、劳动和社会政策部就业服务平台关于工作许可新规的说明

这项便利只适用于波兰本地企业。在波兰没有实体、由境外公司直接与外籍人员签 B2B 合同的,不在适用范围内,需要单独确认身份和许可安排。

五、中国企业在波兰的高风险场景

以下是几种假设情境,可以对照检查:

情境一:没有实体,全靠 B2B 合同组团队。 一家中国软件公司为开拓中东欧市场,在华沙通过 B2B 合同找了 5 名工程师和 1 名销售负责人,每人每月固定开票,统一使用公司的协作工具和邮箱,按国内团队节奏开周会、做季度考核。这几乎符合所有劳动关系特征,一旦被检查,风险很高。

情境二:长期顾问变全职。 公司最初只是请一位波兰顾问做市场调研,合作两年后,对方已经专职为公司工作,有固定的汇报对象和办公位,合同却一直没改。

情境三:国内派驻人员签 B2B 合同。 从国内派往波兰的员工,为了方便在当地付薪,以个体经营者身份与集团签 B2B 合同,同时仍按国内公司的规章管理。这种安排除了劳动关系认定,还涉及工作许可和常设机构(PE)风险:员工在当地长期代表公司开展业务,可能让公司在波兰被认定为有应税经营场所。如需了解常设机构风险的判断方法,可查看出海亚太,一名远程员工就能触发税务风险?。

六、企业现在可以做什么

第一步:盘点现有合同

把在波兰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个人逐一列出来,包括 B2B 合同、委托合同和承揽合同,对照上面的判断维度,看实际工作方式而不是合同条款。

第二步:利用 2027 年 7 月 8 日前的整改窗口

新法给了 12 个月的过渡期:新法生效前已签订民事合同、实际符合劳动关系特征的企业,在 2027 年 7 月 8 日前主动与对方改签劳动合同,可以免除「以民事合同替代劳动合同」这一项罚款。

这项豁免只针对罚款,不覆盖可能产生的社保和税务责任。新法同样适用于生效前签订、在生效当天仍在履行的合同,旧合同也在检查范围内。

第三步:拿不准的,申请个案解释

对于确实难以判断的合作关系,企业可以向波兰首席劳动监察官申请个案解释。申请费用为每个事项 40 兹罗提,监察局应在收到完整申请后 30 天内作出答复。解释对监察局有约束力,企业按解释执行的,不会因此受到处罚;但如果实际情况与申请时描述的不一致,监察员仍可以在检查中重新认定。

第四步:选择合适的用工方式

评估之后,大致有三种处理方向:

  • 确属独立合作的,保留 B2B 合同,同时调整实际管理方式:按成果验收,不设固定工时,不纳入内部考核体系,不限制对方服务其他客户。需要规范管理合同、发票和付款流程的,可以借助 Global Contractor(COR)服务,由服务商负责合同合规审核和跨境付款。
  • 实为全职员工、公司在波兰没有实体的,改用名义雇主。名义雇主(EOR)以当地合规主体的身份与员工签订波兰劳动合同,负责社保登记、个税代扣和薪资发放,企业仍主导员工的日常工作。两种方式的成本差异,可以参考直接雇用与委托 EOR 的成本对比。
  • 团队规模较大、计划长期经营的,设立当地实体直接雇用,并做好当地薪资核算与申报,薪资部分可以交给 Global Payroll 服务处理。

如需了解几种用工模式的区别,可查看什么是名义承包商(COR)?COR、EOR、PEO 到底怎么选?。

常见问题 FAQ

1. 新法是否禁止在波兰使用 B2B 合同?

不禁止。新法没有改变劳动关系的定义,真实独立的 B2B 合作仍然合法。变化在于执法方式:劳动监察局可以直接认定劳动关系,不必再通过法院。

2. 境外公司在波兰没有实体,也会被检查吗?

会。新法规定,检查对象包括在检查前一年内有个人为其提供劳动的企业,不论劳动依据是什么;检查记录也规定了如何登记境外雇主的税务或社保识别号。

3. 被认定之后,要补缴过去几年的社保吗?

认定决定只确认决定作出之后的劳动关系。之前的期间,监察员可以另行向法院起诉,员工本人也可以自行起诉;是否需要补缴以往期间的社保和税款,取决于这些诉讼的结果。

4. 收到整改指令后应该怎么办?

整改指令是作出认定决定的前提,企业在指令期限内改签劳动合同,就不会进入认定决定程序。如果认为合作关系确属独立,应在监察员听取意见阶段提交合同、发票、对方服务其他客户的记录等证据,必要时咨询当地劳动法律师。

5. 收到整改指令后直接解约,可以避开认定吗?

不可以。检查开始后由企业一方解除或终止合同的,认定决定会把劳动关系的起始日提前到检查开始之日,并适用劳动法的解雇保护规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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